法规名称: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 法规路径:http://www.moa.gov.cn/gk/zcfg/xzfg/200601/t20060120_539246.htm
  •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5日 18:07
  • 法规内容: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5-12-30 来源:中国政府网 字体:[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